婚姻,似乎从来就不是两人之间的事情,爱情才是,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就是最佳佐证。欧洲如此,中国的情况可想而知。孔子大讲克己复礼,父母在,不远游,游必有方。出去转一圈就这么困难,婚姻自由连想都不要想。汉学家把中国以家庭作为基本的单位可谓是一针见血,但他们也许不知道每个屋檐下每天有多少心酸的故事发生。
朱熹可以跟儿媳妇谈恋爱,却不妨碍他把三从四德等道德的帽子扣的更紧。有一句话:酷刑使得受刑者和施刑者都丧失人性。从这个意义上看,不只儿女,或妇女,每个人都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。年轻时委曲求全,年老时变本加厉,几乎成了一种惯性,一种习惯。信奉共产主义的人都相信,哪里有压迫,哪里就有反抗,但对此并不适用。因为隐藏在这种安排背后的是中国社会最凌厉的武器:道德大棒。大棒随时高举,任何人有所触及,棒风所及,威力无穷,遁无可遁。在日本违反者最简单的就是剖腹,在中国则成为untouchable,背后贴着“不孝”的标签。
总算盼来了传统社会瓦解,从此逃婚意味着时髦,风头之健不让今日芙蓉姐姐。有些勇敢的逃婚人不仅顽强的活了下来,更有些如毛娶了四个,还开始主政。经过文革,经过改革开放,道德的大棒越变越细,变更为牙签。
以前中世纪欧洲的城市要独立需国王特许状,后来特许状的批准形同虚设,但程序还是要有的。依循此例,中国的年轻人要结婚,依然要征得父母的同意,一如特许状。一般情况,如果父母不同意,其理屈在父母,经过斗争大部分都是父母败下阵来;然如果子女不禀而入,先斩后奏,一场风波势所难免,堪比6.4。子女此时也成了人人可口伐的对象。上海人有一句话:关侬啥子事。只是这话用在婚姻上却是万万不可,即使上海人也断然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。因为牙签虽小,却还贴着道德的标签。大洋彼岸的人要直接的多:It's not of your business.父母也深以为然,不会断然干涉,更不会以道德的名义。即使子女是同性恋,父母也只有暗自叹息。而在中国则意味着你成了整个家族的耻辱,人人唾弃,羞于启齿。即使很多人只是在穿开裆裤的时候见过仅有的一面,并不妨碍他们叹息着,用一种鄙夷的目光谈论。
似乎王尔德说过,豪猪挤在山洞取暖,彼此不能太远,会冻死;又不能太近,会被彼此刺伤。但我们是不在乎的。我们挤在一起,被伤到,迅速遁开,伤好却又迅速靠近,直到再次遁开。久而久之,恰似浑浊的池塘,我们开始称之为文化。当然,也有人称为酱缸文化。每个人都伤痕累累,却又乐此不疲,伤害,也被伤害着。。。因为道理很简单,牙签虽小,也会伤人。我昨天也被赋予了这种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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